游客被强索“小费” 外交部介入维权
群众来信反映境外被索“小费”问题 外交部回信称协助解决 目前已敦促多国采取有效措施
4月21日,外交部领事?;ぶ行墓俜轿⒉┕剂艘环馊褐诶葱?,来信讲述了一位中国游客从老挝回国时被对方口岸执法人员强要“小费”的遭遇。外交部领事司回信称,已经就相关情况与老挝方进行核实,并向老挝方面表明中方立场和关切。
近年来,中国公民在一些亚非国家出入境时被当地口岸执法人员索要“小费”的情况时有发生。在多个部门努力下,越南、柬埔寨等国已在口岸公布监督电话并增加相关中文提示。然而,由于各国执法环境和国家治理水平不一,一些外国口岸执法人员索要“小费”现象仍难以根除。外交部领事司倡议,除了政府层面的努力之外,抵制“小费”也需要每一个涉事的中国公民一起努力。
游客写信反映被强索“小费”
3月7日,一名中国游客从老挝旅游回国后,向外交部写了一封信,讲述了他在老挝出关边检时被索要“小费”的经过。
信中介绍,这名游客和来自上海、苏州、常州共30位游客由无锡的一家旅行社组团,于2月26日到3月5日从常州机场坐老挝航空班机到老挝进行了为期八天的旅游。
最后一天离开万象瓦岱机场出关边检的时候,大部分游客都遭遇了被老挝工作人员强行索要“小费”的情况。
工作人员在办完出关手续后,手里拿着我们的护照不放,嘴里用中文一遍一遍地说着“小费五十、五十”。当我们说身边没有零钱时,他们又说“一百、一百”。来信人表示,由于事先并不了解这一情况,许多游客不知所措。
无奈之下,该游客与旁边的一对苏州夫妇,每个人分别给出了一百元才拿回了护照。后来该游客得知,入关时导游早已统一给过“小费”了。
考虑今后到老挝去旅游的人也会有此遭遇,这名游客回国后向外交部写了一封信,希望国家维护中国公民的权益,通过外交途径向对方国家提出交涉。
驻老挝使馆已经核查情况
就游客在信件中反映的被强要“小费”等情况,外交部领事司于3月15日写了一封回信。
回信中表示,就游客信中反映的老挝口岸情况,外交部领事司会请中国驻老挝使馆向老挝方进一步核实了解相关情况,并继续表明中方立场和关切。
信中写道,如果游客能进一步提供被索要“小费”的具体情况,比如当事官员的编号、柜台号和事发具体时间等,将有助于相关部门进一步做老挝方的工作,维护中国公民权益。
此外,回信提醒,希望游客今后再遇到被外国口岸执法人员索要“小费”的情形时,能冷静应对,决不妥协,必要时可联系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以实际行动维护自身权益和中国公民应有的尊严。
近期敦促印尼方杜绝“小费”
近年来,中国公民在一些亚非国家出入境时被当地口岸执法人员索要“小费”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中国外交部的态度十分明确,就是坚决反对有关国家执法人员向中国公民索要“小费”的不法行为,同时坚决反对少数中国公民通过支付“小费”换取通关便利的不当做法。外交部和驻有关国家使领馆一直通过外交渠道,持续向有关国家严正表明中方立场,敦促其重视“小费”问题。
4月16日至20日,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兼领事?;ぶ行闹魅纬滦鄯绺坝《饶嵛餮墙辛焓麓枭唐诩?,就当地移民部门官员向中国公民索要“小费”问题多次做印尼方工作,敦促印尼方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小费”现象再次发生。
同时,外交部还会同多个部门,提醒中国公民不得在出入外国口岸时通过支付“小费”的方式获得便利,尤其是各旅行社领队,不得误导、诱导游客主动向外方执法人员塞“小费”。驻外使领馆还不定期走访有关口岸,发现中方企业或旅行社相关违规人员,及时报请国内主管部门查处。
外交部呼吁游客自觉抵制
在国内多部门的努力下,已有不少国家公开承诺反对执法人员向中国公民索要“小费”,并妥善处理了有关案件。越南、柬埔寨等国还在口岸明示相关收费标准,公布监督电话,并增加相关中文提示。
但由于各国执法环境和国家治理水平不一,一些外国口岸执法人员索要“小费”现象仍难以根除。对此,外交部领事司倡议,除了中国政府层面的努力之外,抵制“小费”也需要每一个涉事的中国公民坚决地说“不”的态度和身体力行的参与。
此外,外交部领事司呼吁中国游客,在国外出入境时,如遇当地公职人员索要“小费”,应在不影响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予以拒绝,并保留必要证据供后续维权使用;如遇导游以“快速通关”为名鼓动支付“小费”,请予以拒绝。(记者 张香梅)
-
境外遵循习惯,境内还很尴尬——黄金周旅游“小费”热议
对于出境游客来说,小费”并不是个陌生的词。今年7月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提出,国内旅游也将探索基于游客自愿的“小费机制” 。在今年黄金周,你给“小费”了吗?对导游来说,它是对其增值高质服务的奖励,并非“强制” “索要”的理由。2015-10-08 11:58:34
-
专家:法律应明确小费合法地位
近年来,旅游投诉居高不下,其中导游人员强迫和变相强迫游客消费的问题被媒体多次曝光,而这一问题的出现,被认为是导游薪酬制度不完善的体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出台了《指导意见》 ,探索导游薪酬制,其中备受争议的导游小费似乎离合法化更近了一步。专家认为,导游小费的合法地位应在法律上明确,中国旅游市场一直把导游小费妖魔化,实际上,这只是付费方式的改变,游客是先享受服务后付费,导游的积极性也被带动起来,对双方都有利。那么导游小费团也可能成为主流” 。2015-09-14 09:25:02
-
不必纠结“是否给导游小费”
近段时间,围绕“该不该给导游小费”的讨论和争议持续不断。此次《指导意见》要求旅行社依法规范导游薪酬,并以此为切入点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是看到了问题症结之所在。只有这个关系理顺了,导游才能安心愉快地工作,游客才能得到真正优质的服务,也就自然不用“纠结”了。2015-09-01 07:48:35
-
大数据"坑熟客",技术之罪需规则规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质量发展,怎么消除“游离感”?
2018-03-02 08:58:39
-
学校只剩一名学生,她却坚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变动!骑共享单车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楼市会有哪些新变化?
2018-03-01 09: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