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4月19日电(记者喻珮、谭元斌)武汉将继续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及时将受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群众,按规定纳入相应保障范围,或按规定发放临时性救助金。武汉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月830元和每月680元。
这是武汉市副市长李强19日在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消息。
李强说,今年1月到6月,暂缓开展现有低保对象年度核查工作,对新申请对象实行容缺审批。对疫情后外出务工、返岗复工、个体经营的低保及低收入对象,今年4月至6月不计算收入,7月至12月减半计算收入。
据介绍,从4月1日起,武汉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每月830元和每月680元,同步提高其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4月份起,根据3月至6月价格变动情况,在及时启动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的同时,增发一倍的临时价格补贴。
今年3月至6月,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每月各提高50元。多渠道推动就业工作,着力解决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群就业服务和援助工作。强化就业技能培训,支持灵活就业,鼓励企业吸纳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实施托底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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