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上海11月5日电(记者 申铖)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4日联合发布通知称,对第二届进博会展期内销售的合理数量的进口展品(不包括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国家规定不予减免税的20种商品和汽车)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应纳税额的70%征收。
通知明确了35家参展企业享受上述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销售限额。记者查询通知所附清单发现,这35家企业销售限额从2.79万美元到1117.6万美元不等,所售商品大多为机械装备、医疗器械等。根据通知,其他参展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不超过2万美元,具体企业名单由进博会承办单位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有限责任公司确定。超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销售限额又不退运出境的展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