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集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 胡璐 郁琼源)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8日联合对外宣布,将从5月1日起对抗癌药品实施增值税新政策,旨在鼓励抗癌制药产业发展,降低患者用药成本。
根据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单独核算抗癌药品的销售额,同时选择简易办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与此同时,对进口抗癌药品,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通知还明确,抗癌药品是指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的抗癌制剂及原料药。其范围实行动态调整,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变化情况适时明确。此次同时发布了第一批抗癌药品清单。
相关新闻
-
5月1日!多措并举降低抗癌药价
近年来,我国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呈现“双升”态势,癌症患者用药可选择性不高、费用负担偏重使保障群众健康面临挑战。2018-04-28 18:25:15
-
5月新规:进口抗癌药零关税 9类“机闹”将被禁飞
取消包括抗癌药在内的28项药品进口关税、办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只需跑一次、9类严重“机闹”旅客将被禁飞一年、海南将实施59国人员入境旅游免签政策、上海等3地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2018-04-27 08:13:07
新闻评论
加载更多
-
大数据"坑熟客",技术之罪需规则规避
2018-03-02 08:58:39
-
高质量发展,怎么消除“游离感”?
2018-03-02 08:58:39
-
学校只剩一名学生,她却坚守了18年
2018-03-01 14:40:53
-
有重大变动!骑共享单车的一定要注意了
2018-03-01 14:40:53
-
2018年,楼市会有哪些新变化?
2018-03-01 09:01:20
热帖
热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