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在各地落实落细,近日,团中央社会联络部联合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工作司)、财政部综合司(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山东济南召开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华东、中南、西南片区座谈会。
与会代表现场观摩了“花young年华·青春启航”项目、“同伴行动”应用戏剧处理校园冲突与欺凌项目、山东省青年社会组织创新园和入驻的“童善”关爱农村贫困儿童健康成长项目等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示范项目,听取了团山东省委、团河南省委、湖北省财政局、重庆市民政局、云南省民政局相关负责同志从各自工作职能的角度推进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经验交流,并就推动共青团中央、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落实情况、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开展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支持本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和深入推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等进行了热烈讨论。
会议认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切实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是加强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在新时代满足青少年多样化、个性化的社会需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于创新社会治理、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具有重要意义。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提出,要把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组织实施涵盖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项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要求,要将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范围。2017年7月《意见》下发后,各地团组织高度重视,积极争取民政、财政部门的支持,推动《意见》落实,在整合资源、设计项目、建立机制、培育队伍等方面进行了大量探索,形成了工作模式。截至2017年年底,31个省级团委全部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并与民政、财政等相关部门进行工作对接。北京、山东、山西等13个省级团委已联合民政、财政等部门出台地方性实施意见。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各省级团委参与的政府购买服务金额为31842万元,共实施项目286个,取得初步成效。
会议指出,抓好《意见》的落地和实施,推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服务青少年的现实需求和成长发展,当前首要的是要加深对《意见》精神和核心内容、核心概念的理解,抓好地方文件出台、协作格局搭建两大基础性工作和社会氛围营造、专业力量培育两大常态化工作。在推进工作中,既要注重规范化,又要注重本地化;既要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总体目标,又要立足当前取得阶段性成果;既要推动具体事务落实,又要在工作中凸显共青团组织的政治属性和价值。
与会者纷纷表示,此次座谈会推动了财政、民政相关部门加深对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理解和认识,密切了各地共青团与民政、财政等职能部门的工作联系,并在出台《意见》、加强调研、深入挖掘支持典型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典型项目,加大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相关工作培训力度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为各地进一步推动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团中央将继续加大对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督导力度,总结推广示范项目,推动各地把政策红利落实到基层,惠及更多青少年。(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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