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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上海9月15日电(阎基旺、黄安琪)上海市司法局于日前发布了《行政执法过程中精准普法的工作指引》,其中明确,在发生拒不配合行政执法等情形时,行政执法单位(人员)可通过约见或主动登门等方式,对行政相对人的法人代表或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据悉,被约谈的情形包括在同一年度内两次以上违反同一法律规定、拒不配合行政执法、接受行政处罚态度恶劣或其他突出问题。约谈将着重围绕其违法行为所涉及的事实认定、证据采纳、法律适用、社会危害等开展普法教育,推动行政相对人选择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或整改措施。
指引规定,行政执法过程中开展精准普法的主要方式有主动告知式普法、答疑解惑式普法、释法说理式普法和行政约谈式普法。
上海市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于3月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了将普法的“软任务”变为“硬指标”,各级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建立了考核评估体系,加强对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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