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九部委发布“中小学生减负30条”
教师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各级政府严禁下达升学指标、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在2018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九部委昨天联合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共三十条,要求进一步明确并强化政府、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家庭等各方责任,切实减轻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有损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的过重学业负担。
《措施》对学校的要求有12条,从学校教学和管理的各个方面明确减负的具体要求。包括学校要严格依照课标教学,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教师不得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得给家长布置作业或让家长代为评改作业,坚决控制考试次数,采取等级评价方式,限制竞赛评优活动,合理使用电子产品,建立弹性离校制度,确保每天锻炼1小时,加强劳动生活技能教育等。
对政府的要求有9条,强调地方各级政府严禁给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学率评价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将升学情况与考核、绩效和奖励挂钩。同时严禁各类新闻媒体炒作考试排名和升学率,不得以任何形式宣传中高考状元。要深化考试招生改革,创新试题形式,增加综合性、开放性、应用性、探究性试题,杜绝偏题怪题,注重紧密联系社会生活实际,引导学生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2019年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每年通过各省自查、跨地区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地方各级政府开展减负工作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结果。2019年5月底前,地方各级政府要针对中小学生学业负担情况完成摸底分析,并制定详细减负实施方案报送教育部。
对校外培训机构的要求有5条,提出要依规登记诚信经营,严禁超标培训,严禁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到培训机构任教,严禁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也严禁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严禁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对家庭的建议有4条,提出家长要树立科学育儿观念,严格对孩子教育管理的同时理性设置对孩子的期望值,避免盲目攀比、跟风报班,加强家庭交流互动,学会控制情绪,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锻炼,培育1—2项体育运动爱好,引导孩子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上健康网站,不沉迷网络游戏,不用手机刷屏也不长时间看电视,按时作息。(记者雷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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