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哈尔滨1月23日电(记者闫睿)记者从黑龙江省纪委监委获悉,2018年黑龙江纪检监察机关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共立案28139件、处分党员干部25541人,同比分别增长49.2%、44.7%,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正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2018年,黑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交织的一批典型腐败案件。全省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后,监察对象从29万人增至105万人,实现对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黑龙江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梅殿龙说,衡量监察体制改革是否取得实际成效,一个重要的检验标准就是看是否保持住了反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2018年,黑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置问题线索99750件,同比增长58.6%,处分厅局级干部76人。采取留置措施487人,移送司法机关1010人,劝返缉捕外逃及国内失踪人员30人。
在从严惩治的同时,黑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2018年,全省运用“四种形态”处置11205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占比76.7%。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进一步拓展。
此外,黑龙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加强自我监督,严肃查处“灯下黑”。2018年全省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145人,其中省纪委监委查处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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