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月31日电(记者周润健、张建新)从1月31日起,天津调整疫情防控期间小客车指标有效期限,分为三种情况。这是记者从31日举行的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得到的消息。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副主任刘道刚介绍说,自2020年1月24日零时起,天津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有效减少疫情防控期间人员外出和聚集,保障小客车指标有效使用,对个人及单位名下小客车指标有效期限进行调整。
指标有效期于2020年1月23日(含)前到期的,仍按现行《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执行;指标有效期于2020年1月24日(含)至一级响应终止日期间到期的,如未使用,有效期自一级响应终止日起延长60日;指标于一级响应终止日(含)之前取得且有效未使用的,可在原指标有效期的基础上延长30日。
疫情发生后,一些党员干部群众积极投身防控一线,舍小家为大家。对此刘道刚表示,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因工作影响指标申请或使用的,可在疫情防控期间或结束后,随时通过公共服务热线“88908890调控专席”进行登记或咨询,调控服务机构将指派专人提供“全流程”服务。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刘道刚建议市民尽量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或天津政务App(津心办)办理小客车调控业务,减少到窗口现场办理业务,主动避免人群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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