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2月6日电(记者俞菀)记者6日从浙江省民政厅获悉,目前全省隔离观察困难群众有340人。在落实困难群众防疫知识宣传的同时,各地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提供各类救助物资等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截至2月6日,浙江全省隔离观察困难群众(含低保、低边、散居特困人员)340人,其中杭州市257人,温州市28人,衢州市16人,嘉兴市37人,绍兴市1人、台州市1人;全省确诊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困难群众2人,其中宁波市1人,台州市1人。
浙江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说,浙江正持续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社会救助力度。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发放基本生活物资或临时救助。对探亲、旅游、务工等原因,在当地发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由乡镇(街道)或县(市、区)民政部门给予临时救助。宁波市印发紧急通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因旅游、探亲、差旅等原因滞留的湖北籍困难群众,且已由卫生健康等部门实行隔离后确认未感染病毒的健康对象,提供急难型临时救助。
加快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启动时效。全省11个地市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不再由省里报批,各市、县(市、区)相关单位在收到指数文件后即可立即启动,以应对疫情可能产生的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此外,浙江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开通了应对疫情期间的绿色通道,让困难群众及早获得救助。全省简化社会救助申请认定程序,通过电话、微信等通信手段替代入户调查工作,社会救助审核审批业务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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