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南宁2月11日电(记者向志强 徐海涛)广西、河北、湖南、内蒙古等地近期都出现了因隐瞒个人信息导致多人被感染或被集中隔离的案例。在全国上下千方百计严防疫情扩散之际,瞒报信息不仅是对自己不负责,还可能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切勿将公共安全责任当成一件私事!
当前,疫情防控正处于胶着对垒状态。一方面是全力以赴的救治,另一方面防控任务同样艰巨复杂。在这个过程中,全面准确掌握重点人员(重点疫区、到过重点疫区、直接接触过重点疫区人员、与确诊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过的人员等)的信息,并据此开展排查检测、甄别处置,是防控疫情蔓延的关键。
如果上述重点人员信息不明、踪迹不清,其中潜在的病毒感染者就可能成为未知的移动传染源,给身边人和不特定的民众带来感染风险,冲击各方费尽心力打造的防护网。
一丝犹豫,耽误的可能就是及时救治;一丝侥幸,影响的可能就是防控大局。重点人员不能把个人信息当成私事,必须及时、主动登记报告,如果故意隐瞒就可能危害公共安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10日印发的《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明确,故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
疫情防控是一场全民之战,只要每个人都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遵规守法、做好防护,就能形成打赢阻击战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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