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3月6日电(记者王飞航)记者从山西省扶贫办获悉,为减少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贫困户务工增收的影响,山西省近日出台政策,要求2020年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的80%重点用于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工资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劳务费用,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山西地处黄土高原东部,建设光伏电站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截至目前,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建成并网总规模达到295.04万千瓦,其中281.31万千瓦纳入财政补助目录。
山西省扶贫办二级巡视员张伟勤表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光伏、水电等固定资产收益项目影响相对较小,各地要充分发挥光伏扶贫见效快、覆盖广、收益稳的优势,促进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实现稳定增收脱贫,积极化解疫情对脱贫攻坚的不利影响。
山西省扶贫办要求,各地公益岗位设置要规范,防止“泛福利化”和“一发了之”问题。对在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贫困户可给予奖励,对受疫情影响生活陷入困境的贫困群众和因疫致贫返贫群众可给予补助。集中光伏电站扶贫收益部分,由县级统筹分配,可用于帮扶非贫困村贫困户稳定增收。
截至2月底,山西省光伏扶贫项目已结算年度收益1027.6万元,设置公益岗位2924个,发放工资307.98万元。预计全年光伏扶贫收益达17亿元,带动23万贫困劳动力通过公益岗位和参加村级公益事业人均增收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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