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乌鲁木齐3月19日电(记者潘莹)3月19日零时起,境外来疆返疆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须集中隔离14天,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1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通告,进一步加强境外来疆返疆人员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通告要求,从3月19日零时起,境外来疆返疆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新疆,须第一时间主动向车站、机场等检疫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如实报告相关信息,并积极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核酸检测、集中隔离14天等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
通告说,境外来疆返疆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隔离期间如出现相关症状,要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由各集中隔离点专车送发热门诊就诊排查。检查费用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诊疗费用按医保政策报销。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对隐瞒接触史、旅居史、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危险的境外来疆返疆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月7日24时起,新疆(含兵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3月8日,新疆(含兵团)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实现清零。截至3月18日,新疆已连续29天没有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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