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银川5月6日电(记者谢建雯)记者6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获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宁夏自2020年5月6日17时起,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级二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据了解,自发生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宁夏结合疫情防控形势,从1月25日19时起,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通过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等举措,宁夏全民抗疫取得良好成效,春耕备耕进展顺利,企业复工有序推进,并自2月28日18时起,调整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二级响应。